您的位置: 首页 >监督工作>监督工作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暨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大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31 17:26:30 【字体:

会议现场一

会议现场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文出席并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周政怀出席

县检察院检察长苏基云主持会议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卢鹏飞宣读《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实施方案》

531,汉寿县检察院召开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暨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政怀、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兼履职评议督导组组长周达武受邀出席会议。县检察院检察长苏基云主持会议。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检察权的行使应当也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和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是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利于检察执法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有利于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效果。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文强调,一是明辨三个关系,把我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主动权。即明辨人大行使职权与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辩证关系,明辨司法体制改革与司法监督的辩证关系,明辨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与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辩证关系。二是努力探索创新,推进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新境界,做到突出活动重点,推进司法水平有新提升;完善机制制度,推进司法公正有新起色;大力开拓创新,推进司法公正有新作为。三是强化履职为民,全面推进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要做到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创新举措,积极推进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法实施,确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取得新成效。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同事们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高扬公平正义的旗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为公正司法和法治汉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