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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4 11:02:49 【字体:

汉人常办发〔2020〕11号

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汉寿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

工 作 方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等规定,按照《汉寿县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于7月至11月,组织对县人民法院法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简称“两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主题,依法、客观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切实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提升“两官”依法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统一开展。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监督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评议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饶杰任组长,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刘国华任副组长,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评议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履职评议相关具体工作由县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县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办公室成立监督评议工作督导组,负责观察、督促、指导“两院”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监督评议工作督导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两院”分别成立履职评议组织机构,组成履职评议案件评查组、履职情况调查组等工作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三、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截止2020年6月30日,入员额2年以上的法官、检察官。本届以来已接受履职评议的除外。

评议对象数量:符合上述条件且未接受履职评议的“两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评议对象由“两院”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四、评议内容

1.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情况。正确适用法律、准确适用裁量权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情况;执法办案效果;专业水平与司法能力情况;工作实绩与奖惩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情况等。

2.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和坚守理想信念情况;恪守职业道德情况;遵守司法礼仪情况等。

3.自觉接受监督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情况;办理市、县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涉法涉诉案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及人民群众监督情况。

4.廉洁自律情况。有无违反各项廉政制度情况;有无执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不公、办案不廉、作风不正等情况;有无违反《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评议步骤

“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分动员部署、评查走访、公开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7月-8月上旬)

7月上中旬,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拟定本工作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7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本工作方案;县人大常委会评议领导小组部署“两官”履职评议工作。

8月上旬,“两院”分别研究制定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及相关工作机构。其中,案件评查组重点吸纳全县司法系统已退休人员参加,督导组派员加入“两院”评查组观察联络;履职情况调查组重点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参加,“两院”需将评查组、调查组成员名单报督导组审定;及时确定评议对象,并在“两院”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其网站、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8月上旬,“两院”分别召开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大会,部署“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督导组分别进驻“两院”。

“两院”履职评议组织机构应将各个环节的工作安排与开展情况报督导组,接受督导组指导,并报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2.评查走访阶段(8月上旬至9月上旬)

“两院”分别组织被评议“两官”撰写履职情况报告,组织对被评议“两官”承办的案件开展评查,同步开展履职情况调查。

案件评查组对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以来评议对象承办的案件进行阅卷评查。每位被评议对象需评查的案件数量不少于20件,承办案件不足20件的全部评查,超过20件的,根据“两院”案件管理部门评查情况,结合“两院”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确定最终评查案件。市、县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法涉诉案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案件、被判无罪案件、不捕不诉案件、超期办理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必须评查。所有承办案件及拟评查的案件花名册报县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履职情况调查组对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开展调查、走访、回访等工作,采取一定的方式,广泛征询意见与建议;向诉讼参与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了解评议对象的有关情况。对评议对象承办案件的公开庭审、公开执法办案活动进行旁听和观察。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评议工作督导组督导“两院”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督导“两院”案件评查组评查案件卷宗,随机抽查评议对象承办的案件卷宗,适时参与履职情况调查组的相关调查走访活动。

“两院”要主动接受督导组监督与指导,积极配合,按时报送履职评议工作资料。

3.公开评议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下旬)

9月中旬至下旬,“两院”分别主持召开履职评议大会。履职评议大会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评议工作督导组、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两院”履职评议案件评查组、履职情况调查组及“两院”全体干警参加履职评议大会。人大代表由县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办公室商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确定。大会主要议程:①被评议对象向大会报告履职情况;②履职评议案件评查组与调查组发表综合评议意见;③组织“两院”全体干警及与会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对评议对象进行民主测评;④按照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通报民主测评情况;⑤领导讲话。民主测评情况报县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10月中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两院”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展该项工作的基本情况及评议等次、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整改打算等。履职评议工作督导组发表督导意见,重点介绍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及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评议,并对“两院”履职评议工作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确定评议结果。评议结果由县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办公室通报“两院”并存档。

4.整改落实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

11月上旬,“两院”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履职评议工作督导组督导意见,结合本院评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两官”履职过程中的其他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并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方案报县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办公室备案。“两院”对履职评议过程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发现的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案件,依法处理。

11月下旬,“两院”向县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办公室交书面整改落实情况材料。必要时,还需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六、评议要求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开展“两官”评议,是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司法公信、促进公平正义、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两院”和“两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评议为契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步骤和要求,把听取“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与评议“两官”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两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系列工作,全力加强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客观公正,凸显实效。要坚持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掌握履职情况,如实报告评议过程,精准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两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评议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与措施,加强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意见与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得到落实。

 

附件: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评议工作督导组人员名单

 


附件: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人 员 名 单

 

组    长:饶  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刘国华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

李  华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评议工作督导组

人 员 名 单

 

组    长:刘国华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

成    员:李  华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

 

 

 

 

 

 

 

 

 

 

 

 

 

 

 

 

 

 

 

 

 

 

 

 

 

 

 

主题词:法官  检察官  履职评议  工作方案  

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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