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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汉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学文 发布时间:2016-06-12 16:50:27 【字体: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这五大发展理念是做好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同样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也必须以这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

一、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激发人大工作活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要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首先要注重创新,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要筑牢思想观念创新这个基础。人大工作要创新,首要是思想观念的创新。过去,社会各界包括不少人大工作者本身,也认为“到人大工作是退居二线,没必要再去创新”、“人大工作不要给一府两院添麻烦,不需要创新”、“人大按法律法规办事,不应该创新”。这些思想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大工作的开展。因此,人大工作者要破除“墨守成规”的思想,要打破“人大工作不可不认真,不可太认真”的传统想法,要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上创新,更要在工作制度和方式方法上创新,要充分认识到人大工作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

(二)要注重工作机制创新这个关键。2016年是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18号),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此,我们要着眼于全面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着眼于切实解决当前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于切实发挥县乡人大和人大代表的作用,完善县乡人大工作机制,做好三个围绕:围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积极推进人大法定职权的有效行使;围绕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围绕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大的履职机制,切实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解决好县乡人大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促进县乡人大工作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有成效。

(三)要突出工作方法创新这个手段。2016年是人大换届选举之年,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量大。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要平稳有序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建立健全代表资格联合在审查机制,把好代表的入口关、选举的组织关和全过程的监督关,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使代表总体结构更加合理、代表个体综合素质更高,为代表更好的依法履职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树立协调发展的理念,依法行使人大职权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协调人大职能的发挥,坚持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充分运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管好事、选好人。

(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要慎重。在人大各项职权中,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等三项权力并立平行,成为人大的独立法定职权,足以说明其重要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如果不能充分行使该项职权,则是一种失职行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社会影响力,因此作出决定一定要慎重,要留有充足时间进行审议,不能因某个项目急于申报或实施而走程序。要更好地理顺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关系,不断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确保作出的决定科学、合理。

(二)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要并行。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关键要做到“三个把握”。一是要把握支持不是放弃监督的原则。强调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结合,并不是要弱化人大监督的职能。肯定成绩是一种支持,纠正工作偏差更是一种支持。因此,搞好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结合,关键是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二是要把握监督与支持的结合点。首先,要同县委同向。人大监督要与县委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也是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其次,要与“一府两院”同力。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和分工不同,但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在现阶段就是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其次,要与群众同心。与民同心,就是要解决人大工作为了谁的问题,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化,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属性。三是要把握监督与支持的量和度。在人大监督工作中,要把握好监督的力度和深度,加大跟踪监督力度,打好“组合拳”,搞好“回头看”,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做到统筹兼顾,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三)人事任免机制要不断完善。在实践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存在“两注重三缺少”的现象:注重程序合法,注重高票完成党委的人事安排;缺少任前考察了解,缺少任中民主审议,缺少任后监督。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用好各种监督方式,切实把握任免的各个环节,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手段,既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又解决面对新形势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真正把哪些党信得过、群众靠得住,想干事、能成事、会办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更好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保护生态环境,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工作责无旁贷。

(一)要切实转变发展理念。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先后提出了用绿水青山去换取金山银山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三个阶段发展理念的转变,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过程,是发展观念不断进步的过程,也是人和自然关系不断调整、趋向和谐的过程,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待生态文明的基本态度决定发展的理念,更制约发展的质量与前景。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的新增长点,实现提质增效、生态良好的发展,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蓝天永驻。

(二)要提高执法检查质量。执法检查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实现依法治理的有效途径。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检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此,在开展执法检查的过程中,人大工作者要带头努力学法,把握重点和关键,找出问题和原因,提出准确可行的整改意见,做到处处遵从法律,提升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要开展跟踪监督问效。跟踪监督是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重要手段,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对百姓关注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人大关注的重点开展环保专题询问,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整治实行“回头看”,通过深入调研,找准环境整治工作的薄弱环节,促使相关部门及时弥补整治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环境整治的整体水平。

四、树立开放发展的理念,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开放是国家繁盛的必由之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这种开放的理念体现了联系的、发展的哲学思维,也应贯彻于人大的工作之中。

(一)要彰显民本性。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人大工作特别是基层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因此,地方人大工作要自觉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处处体现民意,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以民意为动力,各项工作的成效必须具有广泛而雄厚的民意支撑。要坚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风向标”;要坚持在感情上贴近群众,服下密切联系群众的“定心丸”;要在工作上依靠群众,搭起密切群众的“连心桥”。

(二)要提高透明度。增加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既是常委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内在需要,也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要建立健全公民及代表旁听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制度,做到更好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扩大民众的知情权;要健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鼓励代表积极审议发言,提升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建立重要活动提前公示制度,对常委会开展的一些重要活动,通过通知、公示牌、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市民的监督。

(三)要体现信息化。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战略的实施,人大信息化已经成为信息社会中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经之路。为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建立人代会及常委会电子会议系统,进一步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要创造条件开设人大常委会视频会场,实现民主透明的新跨越;要开发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人大机关工作效率;要创建“人大网议日”工作机制,围绕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定期通过公众网互动平台与网友直接沟通,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开辟一条新途径。

五、树立共享发展的理念,凸显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共享是贯穿其中的一根红线,是五大发展理念的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发展的目标,解决的是发展为了谁的问题。各级人大要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主要是做好三个方面的监督。

(一)加强财政监督,管好人民的“钱袋子”。 财政“蛋糕”切得是否科学合理,政府是否把钱用在了“刀刃”上,这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一个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探索财政监督新方法、新途径,切实把好初审、执行、决算“三关”,把政府性收支包括债务全部纳入人大监督视野,逐步把“财权”关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铁笼,实现预算全口径、参与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的“亮丽转身”。

(二)加强司法监督,让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与否主要体现在案件的办理,而案件的办理是否公正又取决于人。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既要加强对事的监督,更要加强对人的监督。主要是要建立健全“两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要开展“两院”专项工作评议,加强重点司法案件监督。同时,要积极开展“两官”履职评议,真正达到触及灵魂、推动工作、提高水平、增强能力的目的。

(三)加强民生监督,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民生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落实,是衡量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的基本标准。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连续性和创新性作为加强民生工作监督的关键。要围绕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推动政府部门有效解决。同时要督促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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