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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大机关学习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7 15:13:54 【字体: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提高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二、主要学习内容

(一)政治学习

1、全面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2、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3、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

(二)法律法规学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5、结合本年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的议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三)业务学习

1、地方人大工作的基本规范;

2、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3、地方人大关于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

4、关于评议工作的规范与要求;

5、关于开展审议、执法检查、视察、询问、质询等法律监督的基本知识。

三、学习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人大机关学习领导小组,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工委的副主任为副组长,教工委的全体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大教工委,办公室主任为教工委主任兼任。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学习规划,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学文件、听报告与业务研讨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并对干部职工学习情况进行考勤考核。

2、保证学习时间。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每两个月集中听一次辅导讲座,各工委、办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或安排一个下午自学。各工委、办和个人全年要有自学计划,集体要有学习记录、个人要有学习笔记,并按规定备齐相应的学习资料。

3、认真改进学风。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工作重点学,结合工作实际学,把理论与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有机融合在一起,有的放矢,讲究实效。

4、健全考核机制。严格按照人大机关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评办法,对各工委、办及全体干部职工个人学习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岗位责任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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