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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人大5次会议: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8 11:28:23 【字体:

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报  告

 

——2015年2月4日在汉寿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李学文

 

各位代表:

我受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牢把握“推进二次创业、建设滨湖强县”的总要求,突出民生升温、园区攻坚、城市提质“三大战役”主题,依法履职,勤勉务实,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贡献。

一、着眼全县大局,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及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依法审查批准了2013年度财政决算和2014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促进了财政预算的有效执行。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汇报,建议县政府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政府偿债能力的同时,引导社会民间资本进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并将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以预算约束举债和偿债行为,有效预防和减轻了政府的债务风险。

助推“三大战役”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升温、园区攻坚、城市提质“三大战役”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相关的审议意见。针对“园区攻坚”中面临的园区基础建设滞后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支持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为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城市提质”中存在的工作目标不够明确、部门配合力度不大等问题,督促县政府加强项目建设的推进与协调,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并着力抓好城区禁炮、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建管工作水平。针对“民生升温”中涉及的教育、卫生和民政工作问题,督促县政府认真研究民生项目的行政收费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将减免资金真正用于民生项目建设,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动态管理、进退有序的运行管理机制,使一批民生工程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常委会还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了军汉旅游公路、县地表水厂、龙阳大道升级改造、县社会福利院等“三大战役”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沧浪河防洪工程建设、龙珠湖公园建设方案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促进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支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汉寿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落户的议案,依法作出了同意项目落户汉寿的决定,支持政府以优惠政策引进广州长龙集团这一战略型旅游项目,为加快我县旅游业的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促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情况的汇报,针对我县生态县建设氛围不浓、生态乡村创建任务艰巨等突出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并将生态创建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研究出台乡村生态创建工作奖励办法,进一步调动了社会力量和基层群众参与生态创建的积极性。

一年来,我们还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7人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依法治县,切实加强法律工作监督

认真开展工作评议。先后组织对县政府工信、农业、卫生、商务、粮食、药监6项工作,以及县法院执行工作、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依法进行了评议,启动了专题询问,实施了满意度测评,并将评议和测评结果报县委考核办,作为“一府两院”年终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精心组织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进行了交办和督办。为保障招投标法的正确贯彻实施,督促县政府出台了《汉寿县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从部门职责履行、招投标过程监管以及违规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促进了我县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切实加强司法监督。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制订出台了《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机关重要文件报送、重要案件备案和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还针对一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认真开展了评析活动,督促县公安机关及时将该批有毒有害食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汇报,督促县政府充实审查机构力量,严格审查程序和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党政联合行文。去年,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6份,审查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报送的规范性文件38份,对1份存在不适当情形的规范性文件建议政府及时进行了修改,确保了文件制发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年来,常委会还积极配合省市人大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和“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和跟踪督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高度关注民生,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推进“一号议案”落实为深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饮水的“一号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针对议题调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城乡居民饮用水不安全的问题,督促县政府筹资6000万元,对县城老城区自来水管网38公里主管和近300公里支管全面进行更新改造,将原定分三年完成的老城区自来水管网改造计划提前到2015年全面完成。与此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牵头负责,成立了江东湖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启动了总投资1.5亿元、直接受益山丘区10个乡镇16万多人口的江东湖地表水厂建设,促进了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逐步解决。

关注社会保障工作开展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研,针对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养老保险覆盖面较窄、保障制度落实欠规范、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并督促出台了我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建立了保障标准与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的正常增长机制。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情况汇报,建议县政府将危房改造作为全县群众工作日活动的重点内容,加大部门对联系点村危房改造的帮扶力度,对重点困难户实行资金倾斜,促进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抓好信访交办督办。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信访诉求,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95件,接待来访165人次,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信访交办件3件,受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案件4件,交办重大和有影响案件3件,化解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注重学习培训。常委会举办了以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为主题的人大工作培训班,选送8名人大代表赴北京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学习,组织16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班,指导各乡镇开展人大代表培训30多场次,进一步提高了代表的履职意识和业务水平。

加强联系指导。坚持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和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议制度,加强了县乡人大工作交流,提升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一年来,常委会领导和人大机关各委办分别下到各联系乡镇,就召开代表会议、开展代表活动、撰写代表建议等工作进行实地指导,收到了明显实效。特别是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和省市代表小组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40个,促进了代表小组活动的开展,密切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组织代表活动常委会在指导各乡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同时,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视察调研、专项工作评议、政情通报和法院“庭审旁听”等活动400多人次,邀请代表参加建议督办活动120多人次,推荐20多名人大代表担任全县机关效能、经济环境和作风建设监督员,为代表履职搭建了平台。

抓好建议督办。提请县委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一府两院”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闭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意见131件,目前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122件,占93.1%,代表满意率明显提高。为落实代表提出的《关于加速三星变电站电网升级改造的建议》,常委会领导和政府分管负责人多次协调督导,县供电公司主动与上级搞好对接,争取增容和改造计划,投资412万元,新增6300千伏安变压器1台,分2条专线供电,确保了坡头镇、鸭子港乡两地群众的用电需要。

五、注重自身建设,努力提升人大机关形象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开门纳谏,对照检查,立行立改,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务实、亲民、廉洁、艰苦奋斗之风蔚然兴起。

加强人大制度宣传调研工作。常委会在抓好人大网站建设和办好《汉寿人大》内刊的同时,全年共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站上稿105篇,其中省级58篇,1篇新闻稿获得省人大好新闻三等奖,2篇论文分别获得全市人大优秀论文特别奖和一等奖。县人大宣传调研工作被评为全市二等奖。

积极参与中心工作。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到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的主战场,先后参与了“三大战役”实施、城区文明创建、计划生育、招商引资、防汛救灾以及群众工作等中心工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和把握好以下几点:

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只有更加自觉地贯彻党委意图,更加主动地维护党委权威,更加积极地争取党委支持,人大工作才有正确方向,人大事业才有建树作为,人大制度才有发展创新。

必须全力助推科学发展。人大工作只有站在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依法履职,勤勉务实,才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必须依法履行人大职权。只有秉持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依法履行职权,人大工作才能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不断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

必须高度关注民生福祉。只有高度关注民生,大力监督和推动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人大工作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乡镇人大、全县人民以及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领导,向所有战斗在人大工作岗位的同志们,向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法律的规定、人民的期望和代表的要求相比,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的反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的督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代表与选民群众的联系还有待进一步密切,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准确领会和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重大战略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担负民主法治新使命,更加突出改革攻坚,更加突出依法治县,更加突出创新驱动,更加突出风险防控,履行法定职责,注重实际效果,不断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增强法治理念,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地方依法治理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县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中去,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县上下形成学习法治、崇尚法治、推进法治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切实增强推进依法治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推动“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注重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提高人大法治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完善法制学习平台,加强政治理论、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进一步提高践行法治、推动法治的能力。

二、围绕工作大局,着力突出监督工作重点

常委会要围绕县委中心和“一府两院”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选题,开展监督。

抓好计划预算监督。要着眼汉寿发展大局,听取和审议汉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总结“十二五”工作经验,依法审查批准《汉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要根据新的预算法规定,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跟踪监督财政同级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要加强对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监督,督促县人民政府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抓好重点项目监督。紧扣“项目立县”主战略,采取视察、调研、听取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城建、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督促政府及时破解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整合部门和乡镇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快项目建设进程,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抓好民生工作监督。继续关注城乡居民安全饮用水工作,督促政府及早完成县城老城区自来水管网改造和江东湖地表水厂建设,有效解决城乡居民安全饮用水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医疗工作监督,通过开展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医院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调研和审议,督促政府加快我县城区卫生医疗服务设施建设,有效缓解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抓好社会事业监督。着眼全县改革大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报告,督促县政府以区划调整为契机,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关注生态环境问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早完成生态县建设规划修编,有效推进生态县建设。加强对全县文化基础设施、教育债务管理和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督促政府逐步完善城乡文化基础设施,严格规范教育债务管理,不断提升农村教育师资水平。重视道路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工作调研和会议审议,督促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注重法律监督,大力推进法治汉寿建设

常委会要着眼于推进法治汉寿建设,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组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情况汇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督促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国家法律在县内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开展工作评议。继续将工作评议作为加强政府工作监督的重要方式,着力开展对县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文化、国土、审计工作的评议,促进政府进一步改进部门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司法监督。按照《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机关重要文件报送、重要案件备案和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试行)》要求,切实加强司法监督,实现监督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继续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依法对县法院刑事审判、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进行评议,推进司法机制创新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抓好信访督办。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注重发现和研究信访中反映的敏感事件和共性问题,抓好重点信访案件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信访的跟踪督办和落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活力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必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活力。

进一步抓好代表培训。要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代表通报重大问题和人大、政府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

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系。要建立和完善“双联”工作责任制,实行主任会议成员分区域联系代表、常委会委员相对固定联系3至4名代表、代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密切联系代表,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

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特别是要依托“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这一平台,丰富代表活动形式,突出代表活动主题,逐步形成“代表活动有固定场所、接待群众有工作制度、处理建议有工作流程”的长效运行机制,努力把代表工作室建设成代表与群众的联络点、民意与民智的中转站。要积极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情况公示制度,增强代表意识,激发履职热情。

进一步落实代表建议。要加强代表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坚持和完善重点建议办理和督办机制,实行主任会议成员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各委办归口督办相关建议,不断提高建议的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人大工作要做到有为、有位、有威,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努力学习,提升素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重视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熟悉人大工作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掌握人大工作的必备知识。要重视在实践中学习,向专家学习,向群众学习,把加强学习与提升素质结合起来。

深入调研,把握实情。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主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了解县情民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政府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工作建言献策。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完善人大工作的监督反馈、代表建议的办理考评、人大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常委会监督的实效。

各位代表!汉寿发展充满希望,人大职责庄严神圣,人大代表肩负重任。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中共汉寿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我县“推进二次创业,建设滨湖强县”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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