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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依法履职 努力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1 16:05:22 【字体:

——在全县人大工作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袁佑清

(2017年4月20日)

 

同志们:

     今年是县乡人大换届后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经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为期一天的全县人大工作业务培训班就要结束了,这次培训很必要,也很及时,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上午,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领导作了很好的辅导报告,刚才,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进行了工作交流,希望大家回去后结合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根据会议安排,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讲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要始终清楚方向,把兴县富民的大业实现好

人大工作的方向是什么?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如何做到“三者有机统一”,具体来讲,就是要突出“三性”:

1、要把突出政治性摆在首要位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问题,也是考量和检验我们工作是否做好的一个重要标准。人大工作要突出政治性,就是要注意做到“三个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毫不动摇。这三个方面,都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注意把握好的问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和动摇,其中最关键、最核心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因此,我们要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无论是开展监督、人事任免,还是决定重大事项、专题调研等,都要符合县委的要求,都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总之,县乡两级人大的各项工作,都要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出发,这个特点就是法律性、程序性、规范性很强,找准工作切入点,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来开展,自觉地服从党委领导,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县委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2、要把突出人民性作为重中之重。人大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人大的一切权力也必须为了人民。我们要弄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摆在突出位置,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切实保持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人民性和人大工作旺盛的生命力。

3、要把突出实践性贯穿工作始终。新形势新任务对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这个要求就是要创新。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的是,创新不是怎么想就怎么做,一定要依法按程序,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人大工作充分融入到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后面还会具体讲。

二、要始终找准位置,把风清气正的环境维护好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三项职权,即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县人大,是县“四大家”之一,乡镇人大主席是党政班子成员之一,位置很重要,影响力很大。在工作中,县乡两级人大如何找准位置,做到有为有味有威,我觉得应从三个方面下功夫:

1、跟进不懈怠。做好人大工作,宪法和法律有要求,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一府两院”支持配合,社会各界寄予厚望,可以说,这对我们做好人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不可否认,由于多种原因,我们的工作还不尽人意,离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以及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如何做到尽职尽责?我想主要是要自觉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工作,找准结合点,形成推动力。要立足人大职能,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在拓宽调研、视察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在提出破解难题的思路和对策上出成果,在服务和促进中心工作上求实效。讲到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人大常委会工作年初有规划,希望常委会的各位主任不要当“太平官”,更不能当“甩手掌柜”,要想得周到、做得仔细、干得精当。

2、支持不失职。做到支持不失职,关键是要做到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一是要在法定程序上不失职。人大监督实质上是最高层次的法律监督,人大监督的过程也就是严格依法办事的过程。监督法对人大监督的方式以及这些监督方式的适用范围、运作程序、具体步骤、时间要求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规范人大工作,使作出的决策、开展的工作合乎法律,合乎程序。二是要在专项工作的监督上不失职。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和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实施监督。年初,县委批转了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各项工作都分到了月份、责任到了委办,希望我们相关委办提前做好调研工作,做到调查要深入、审议要充分、督办要落实。三是要在法律监督上不失职。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切实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宣传普及法律,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查找发现法律本身不完善的地方,积极向原立法机关或有立法权的上级人大提出修订建议,使法律更加切合实际,更加规范完备。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通过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和“两官”履职评议活动,确保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确保一切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尽责不越位。做好人大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少而精,讲实效,要掌握好“火候”,要把握好“分寸”。一是要找准切入点,科学选择议题。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期盼、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把党委要求做、法律规定做、“一府两院” 需要做、人民群众希望做、人大能够做的事情列为监督重点,办实、办好、办出成效。二是要严把各个环节,提高工作质量。事前调研要深入,会议审议要透彻,督促落实要到位。三是要提供支持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加强代表联系,引导代表走访选区,联系选民,了解民意,反映民声,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要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的跟踪督办,使代表的法定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代民反映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政治热情。

三、要始终认清不足,把履职担责的能力锻炼好

大家能选为代表,能当上常委,这足以说明各个方面都是无可挑剔,无可厚非,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既然人民赋予了我们重托,那就一定要珍惜这份荣誉,担当这份责任,履行这份使命。

1、要不断加强学习。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换届后,无论是新代表还是老代表,都面临着学习新知识、增长新才干、适应新要求的问题。学什么?怎么学?近段时间,我思考了一些,我认为应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县人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二是把学习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与不断拓展学习领域结合起来。三是把向人民群众学习和向实践学习结合起来。由于时间关系,这里我就不展开讲。根据履职需要,常委会每年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给大家“充电”。要通过不断学习,努力做到讨论问题不离法,作出决议符合法,工作指导依据法。

2、要认真撰写建议。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们要把认真撰写建议当作履职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一是要重视建议的素材积累。要带着问题超前谋划去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在平时工作中做到有心、用心、关心。要在人代会报告中去关注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是什么?在中心组的活动中去了解当前全县的重点问题是什么?在重要情况通报会、人大代表接访和信访及平时工作中去了解群众关心的问题是什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游刃有余。二是要重视调研的深入开展。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明确调研的主题或方向,为写好建议作准备。一定要事先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或者工作安排,提高建议的针对性。一定要围绕主题并关注三个重点:谁主管?存在问题有哪些?解决的可能性有否?三是要重视撰写的精心推敲。要明确人大代表的建议必须是“一事一议”,要避免建议内容空洞、避免建议“回娘家”、避免建议最后无法得到落实。

3、要依法尽职尽责。《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15项职权,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有13项职权,对于法律赋予的这些职权,大家搞清楚了没有?如果这些职权都没搞清,那用我们汉寿的土话讲,就是找不到邒(ting),扒不到晄(huang),希望大家回去之后认真学习、消化。我这里主要讲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问题。关于县乡人大会召开的问题,我强调两点:一是要保证会议召开有足够的时间。中发〔2015〕18号文件规定,县级人大会议每年至少举行1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乡镇人大会议一般每年举行2次。按照《组织法》规定,没有选举任务时,乡镇人大会至少要安排一天时间。有选举任务时,会期适当增加。二是着力提高乡镇人大会的代表参会率。前面我讲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年召开2次比较合适,一般是上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下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这样需要由人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都可以在人大会上讨论决定。因此,要保证让更多的代表参加会议,除确实因病不能参加的外,要求其他代表都要参加,不能随便准假,更不能允许代表无故缺席。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问题,我想着重讲一下,常委会召开前7日,人大办公室把会议资料发给了大家,你们要抽出时间,沉下心来,反复阅览,认真研究,保证会议审议阶段提出有建设性、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不要光说一些蜻蜓点水的表面话、套话。发言要踊跃,与议题相关的常委要作深度发言,其他同志也要作好补充发言,要用负责任的心态和“挑剔的眼光”依法进行审议。这里讲到依法审议,并不是要审议者成为法律条文的复印机,而是要审议者运用自己的政治智慧,将法律、实事、民意统一于审议之中,运用于发言之时。因此审议发言才是审议者智慧显现的标志性建筑,一定要认真准备。一是引用法律要正确。除了要注意引用字句不能有错漏,条款不能断章取义外,还要注意引用最适当的法律。二是分析判断要准确。发言准备,就是将未经思考的见解转变为“深思熟虑的判断”。三是语言组织要精确。要力求用最少的话表达最完整的意思,避免词不达意;要力求用最普通的话表达最深的意思,避免雾里看花;要力求用最平和的话表达最利害的意思,避免伤及和谐。

四、要始终奋发有为,把法治建设的责任担当好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应当做什么,怎么做?我想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1、要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创新人大工作。创新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动力,是人大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的力量源泉。第一,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创新人大工作,必须要突破惯性思维,打破旧的思维定势,树立敢于担当的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人大工作的与时俱进。第二,要把严格履行法定职权与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统一起来。我们既不能拘泥于法律规定而僵化,也不能为了搞活工作而超出了法律规定。第三,要把严格按程序办事与增强工作实效统一起来。依照法定程序办事,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特点。但如果只讲程序不讲效果,程序走了一遍,效果不明显,那就成了形式主义。在人大监督工作上,要注意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弱”,监督不到位;二是“散”,力量不集中。怎样做到既重程序,更讲效果,就需要创新。第四,要把探索创新与长效机制建设统一起来。目前人大行使的职权,大多数只有法律上的原则规定,缺少具体实施的操作程序,这就需要我们去大胆探索。

2、要引导代表依法履职激活人大工作。代表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职务。大家必须要明白一点,人大代表不是“挡箭牌”,党纪法规更不是“稻草人”。违反了党纪国法,无论是谁,都会严肃追责,严厉查处。因此,县乡两级人大如何引导代表依法履职,我们责任重大,义不容辞。第一,要组织代表学法、知法、懂法。要采取方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形式,加强对代表特别是新任代表的履职培训学习,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第二,要规范和搭建代表履职平台。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的作用,多组织开展代表“见面日”活动,认真宣传宪法、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县委的重要战略部署,听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听群众的合理诉求。第三、要强化代表年度履职考核。要以履职考核为引擎,激发代表履职动力。主要是从人代会及闭会期间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社会发展等方面对代表履职进行评价,按照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定年度优秀人大代表和换届时提出连任代表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还将研究制订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的联系与指导,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对于这一问题,请联工委具体组织实施。

3、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人大工作。《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26号文件)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加强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建设,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和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对加强县乡人大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这里我就不多讲了,希望常委会领导在各自联系的乡镇进行认真传达。

同志们,时代赋予我们使命,组织给予我们岗位,人民寄予我们厚望,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砥砺前行,不断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生态宜居的大湖经济强县”作出积极贡献。

由于时间关系,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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