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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8 16:25:05 【字体:

同志们:

这次县人大常委会安排一天的时间,听取和审议县公安刑事侦查工作、县检察院公诉工作和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并对4名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这足以说明这项工作的重要,对此,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昨天下午,我们听取和审议了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刚才,被评议对象站在对党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作了履职发言,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坚持严肃认真、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所评议的对象进行了评议和询问,并对评议对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我觉得,这次会议开得很好,很成功,达到了发现问题,促进整改,推动工作的预期目的。这里,我结合大家的发言,根据掌握的情况,讲两个方面的看法和意见。

第一个方面,就是对这次活动的评价。总的来说,我比较满意。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点:

1、对公检法机关刑事侦查、公诉、刑事审判工作表示满意。近年来,县公、检、法“三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安机关以案件侦破为抓手,对违法犯罪保持了高压态势;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为抓手,确保了诉讼活动依法运行;审判机关以依法审判为抓手,惩治犯罪行为,彰显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2、对两个调查报告和履职评议结果表示满意。关于“一府两院”刑事侦查、公诉、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充分肯定了公检法“三家”所做的工作,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当前刑事诉讼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分析很透彻,总结很到位,建议很可行。关于“两官”履职的评议报告,从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对被评议法官、检察官进了整体的评价,应该说是客观的、也是全面的。今天,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对象的测评结果我也表示认可、赞同。

3、对监督评议领导小组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为了组织好这项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监督评议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组长饶杰同志的带领下,监督评议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处理调研、评议过程发现的具体问题。工作中,调研小组和评查小组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深入实地进行察看、召开各个层面座谈,前后历时一个多月时间,评查“两官”所承办的案件100件。监督评议领导小组前期所做的工作是扎实的,成果也是显著的。对此,我是满意的,常委会也是满意的。

4、对公检法机关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满意。近年来,各司法机关的人大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已形成了监督与被监督良好的互动关系。对本次专项工作调研和履职评议活动,公检法的领导高度重视,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全力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为调研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许多方便。公检法机关对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此次评议活动,认识是高度统一的,态度也是积极认真的。

第二个方面,就是对这项工作的建议。这些建议,具体来讲,主要有五点:

1、要依法履行职责

    一是公安机关要突出打击重点,在打击“盗骗抢”、“黑拐枪”、“黄赌毒”等传统领域的重点犯罪的同时,还要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食药环”等新型领域的重点犯罪,积极开展整治涉枪违法犯罪、“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强化对职业犯罪群体、犯罪窝点、治安乱点的打击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公诉职能,重点加大对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犯罪、毒品犯罪、涉枪涉暴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发展。特别是强化对职务犯罪的审查起诉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三是审判机关要严格依法审判,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服务大局的职能,回应社会关切,严厉打击侵犯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犯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等类型犯罪,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建设“生态宜居的大湖经济强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要狠抓问题整改

第一,要抓好学习宣传。公检法“三家”要组织班子成员、二层骨干包括具体从事刑事侦查、公诉和刑事审判工作的一线干警,都要认认真真地、原原本本地学习周达武主任所作的调研报告和陈庆铭主任所作的评议报告,要善于从报告中找差距、找不足,对号入座,直面问题,不回避、不遮掩。

第二,要列出两类清单。一是列出问题清单。公检法“三家”以及4名被评议法官、检察官要对照两个报告,一一列出问题清单,找出问题原因。二是列出整改清单。问题找准、列出清单后,公检法“三家”以及被评议对象,要对照问题清单,对应列出整改清单,防止出现“空对空”。特别是对报告中点事点名的问题,都要一一作出回应,拟定整改计划,不能对问题视而不见,更不能将问题束之高阁。

第三,要进行社会公示。一是公检法“三家”自己的网站要将这次评议结果进行内部公示,切实达到提醒、警示、教育的目的。二是县人大常委会要将这次评议结果及时向县政法委进行通报,作为县政法委指导工作、考核干警的重要依据。

第四,要持续跟踪督办。一是“一府两院”要针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交办事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研究处理方案,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征求意见,并在四个月内就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二是主任会议要适时专题听取公检法“三家”研究处理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手。三是办公室、内司工委要相互合作,争取尽快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名义,将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刑事侦查、公诉和刑事审判工作情况以及“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专题向县委汇报以及向县政法委进行通报,积极帮助公检法“三家”向县委、政法委呼吁解决当前在队伍建设、技术装备、工作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要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要适应当前形势需要,努力转变思想观念,实现从“重打击轻保护”向“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转变;从“粗放执法”向“规范执法”转变;从“传统手段办案”向“信息化手段办案”转变。要根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符合裁判要求、适应各类案件特点的刑事诉讼证据收集、固定、审查、认证基本标准指引。要落实庭审实质化,实现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公、检、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各环节之间的配合、制约和监督,特别是面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相互之间要积极搞好衔接与沟通,形成良好的工作联动和工作协调机制。当前,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好刑事案件退补程序运行、强制措施适用、赃款赃物随案移送等工作机制。

三是要抓住薄弱环节。县公安机关要完善刑事立案受理制度,提升信息化水平,落实接案报案、受案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全过程网上公示,不断提高立案规范化水平。县检察机关要完善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出庭公诉工作,注重庭前审查,强化当庭讯问、当庭示证、当庭质证,提高指控犯罪水平;要进一步规范刑事抗诉工作,保证抗诉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县法院要切实研究犯罪“轻刑化”问题,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及量刑指导意见,依法准确量刑,杜绝畸轻畸重、同罪不同判等有违司法公正的行为;要进一步规范罚金等财产刑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裁判权威与法律公信。

四是要规范办理程序。各司法机关要切实增强程序意识,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制度,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司法执法问题。要完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程序基本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各流程工作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公安法制部门、法院审判管理部门、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等,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典型案件评查评析通报力度,不断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4、要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要充实办案力量。公、检、法机关及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吸收专业人员充实到刑事诉讼队伍中来。要抓紧研究刑侦技术人员招录、引进方面的具体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招录工作,逐步解决侦查技术人员“不想来”“招不满”的问题。要合理调配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及助理力量,探索建立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多元化办案团队,缓解刑事审判、公诉“案多人少”矛盾。公、检、法内部也要加强引导,将精力充沛,业力能力强的优秀干警充实到刑事司法队伍中来,确保刑事司法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各司法机关要切实在刑事诉讼队伍能力建设上下工夫。公安机关要建立科学、完善的业务技能和战术训练体系,量化、细化各项训练内容,发挥警官培训中心作用,加强刑事侦查民警的业务素质、实战技能和体能素质训练,提高刑侦队伍整体侦查破案能力,主动适应信息化、数据化时代下的办案需求。法院、检察院要有计划、系统性开展刑事诉讼业务培训学习,以刑事裁判文书改革为契机,提升刑事审判法官、公诉检察官逻辑分析、辨法析理、庭审驾驭能力,提升公正、高效执法办案水平。

三是要加大管理力度。近年来,公、检、法非常注重了队伍建设,但司法队伍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现象还依然存在。各司法机关要引起高度重视,痛定思痛,引以为戒,加大队伍管理力度,适时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要着重培养和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满意的刑事司法队伍。

5、要强化工作保障

一是要加强基础建设。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关注公检法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将“天网”工程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范畴,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强力推进。公安部门要协同社会综合治理等部门,及时开展现有视频监控系统专项清查、升级、维护,整合现有社会公共视频监控,打破技术壁垒,实行与公安机关视频管理部门平台互联互通。同时,要加大车辆电子卡口等配套设施建设。

二是要改善技术装备。公、检、法机关办案技术装备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办案质量、办案效果。县人民政府要着力改善公、检、法机关办案所需的技术装备;公安、财政、编制、规划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派出所的建设,逐步解决技术装备、建设用房、建设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是要加大经费投入。县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公、检、法机关办案经费支出,杜绝“捆绑预算”,变相下达创收指标的现象。对特殊岗位经济待遇不到位的,要尽快落实政策,认真加以解决,特别要加大“特殊人群”关押费用支出的投入,切实解决“特殊人群”违法犯罪后的关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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