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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9 17:27:10 【字体:

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9月29日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

建议列入本次会议的议程共八项:

1.选举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2.选举汉寿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3.选举汉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4.选举汉寿县人民法院院长;

5.选举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选举应由汉寿县选举的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7.通过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8.其他。

如遇重大情况需对会期进行调整的,则由县人大常委会授权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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