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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县农机化推广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9 09:05:55 【字体: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贯彻落实农机化推广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相关工作增速显著。农机具的推广从品种到数量都有了较大突破,农机补贴争资位居全市前列。全县整体农机化作业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粮油生产的机械化种植面积不断扩大。

会议指出,我县在农机技术推广过程中,还存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人才断层严重、秸秆综合利用不充分、基本农田“宜机化”配套不够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通过政府积极争取和保障给予的资金,增加对农机化推广的投入。例如,按政策将农机技术推广经费,特别是农机监理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突出争取上级对标准化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重点支持山丘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扩展大中型农机运用空间,加快补齐山丘区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要强化金融政策扶持,通过财政贴息,降低农民的融资成本,要切实解决农民购机贷款难的问题。

二、进一步采取有效举措,扎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部门协调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有关经济组织的政策资金扶持,多渠道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问题。要大力宣传秸秆还田的重要性,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进一步加强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农机服务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要研究制定和完善鼓励扶持农机合作组织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机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提高合作组织作业面积占整个农机作业面积的比重。要从用地政策、财政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加大对农机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农机合作组织依法按章程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合作组织管理水平,同时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农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等其他新型农机服务组织。

四、进一步完善农机管理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要加强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和队伍建设,重点打造农机化管理、科技和实用人才队伍。一是要完善人才体系,有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农机化人才培养。为解燃眉之急,可通过人才引进或人事代理等途径聘用1—2名专业技术人才,并对优秀专业人才给予较高的物质奖励。二是加强对农机手驾驶操作、维护修理、作业服务、农艺知识的培训,对推广工作的开展进行常态化监督。同时,重点加强农机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争创省级农机平安示范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规定,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审议意见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上述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农业与农村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2020年12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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