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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城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9 09:07:29 【字体: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以文明县城创建为契机,不断加强物业管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指出,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县城区物业管理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为进一步推动县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发展,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完善管理机制,厘清职能职责。一是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要建立县、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机制,强化街道属地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社区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要在县级层面成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社区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配备物管工作人员,拨付工作经费。要按照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的实际,重新修订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由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调度。二是要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处理机制。建立由物业管理职能部门、司法、公安、法院、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等各方广泛参与的物业纠纷快速处理调解组织体系,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联动机制,依法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畅通利益诉求渠道,依法、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物业服务纠纷。对目前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遗留问题,特别是通过政府部门的介入,破解物业服务费收取难的问题,促进物业管理步入良性循环。三是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考核机制。制定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街道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在物业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行业监管、行政执法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定期开展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评定。设立奖惩机制,纳入绩效考核,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予以问责。

二、加强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要加强舆论引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理念,增强居民参与意识、自律意识和有偿服务意识,按时缴纳物业费,依法维权。对恶意拖交、拒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管理,营造和谐共建、遵规守约、文明诚信的社区物业管理氛围。二是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专业服务知识培训,促进从业者整体素质提高,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鼓励扶持引进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引导支持组建物业服务行业协会,指导协会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自律性规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三是要加强示范引领。各部门、各单位要倡导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小区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带头交纳物业服务费,自觉杜绝违法搭建、违规装修房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进行问责处理。

三、强化行业监管,规范物业秩序。一是要加强住宅小区规划验收。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要从源头加强监管,新建小区要按国家标准将小区物业用房、公共配套设施落实到位。实施相关职能部门综合验收,确保规划落到实处,杜绝新的矛盾纠纷隐患。主管部门要规范前、后期物业承接验收,在转承物业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查验,清理财物账目,减少不必要的物业矛盾和纠纷。二是要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监管。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物业服务项目标准和物业收费指导价格,供业主、物业企业参考。监督物业企业对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进行公示,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并达到服务承诺标准。三是要加强维修维保资金管理。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物业保修金制度,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按规定比例向主管部门交存物业保修金,在物业保修期内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申请使用物业保修金予以维修。对纳入物业服务费的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主管部门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账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开展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四、抓好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一是要完善公共设施抓安全。要以实施“雪亮工程”为契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大住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的普及推广和应用。物业服务企业要经常对围墙、单元门、公共区域防盗网、闭路监控系统,门禁对讲系统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进行全面检修,保持技防设施正常工作状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在居民小区划设消防通道醒目的标识标线,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的违法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和主管部门要及时制止和查处。二是要规范宠物饲养促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饲养宠物行为的规范,制定饲养宠物的相关规定,对饲养的宠物实行登记,办理饲养证,每年进行一次强制检疫,防止各种动物传染疾病、狂犬病、禽流感等的发生。小区业主的饲养行为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污染环境卫生、破坏社会秩序、影响公众利益,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和攻击性等危险犬只。三是要开展联合执法保安全。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对住宅小区及物业公司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尤其对住宅小区特种设备(电梯、燃气、消防等)定期检查,监督责任主体按要求定期开展维护保养,查找问题限期整改,严防住宅小区安全事故发生。通过联合执法规范物业管理,及时发现、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纠纷。

五、落实属地责任,夯实工作基础。一是要发挥街道(社区)物业管理牵头作用。鼓励支持街道(社区)学习考察外地实行属地管理的先进经验,由街道物业管理机构牵头,推动网格化管理进小区,依托街道社区网格化平台统筹各职能部门力量、职责进小区,建立日常巡查、问题发现、联合处置、联动应急、矛盾调解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辖区各小区物业台账,切实做到业主反映问题有人接、环境卫生有人扫、应急维修有人管。二是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城区街道、社区要派员进驻住宅小区,指导监督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业主依法维权意识,解决管理主体缺位问题。三是要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街道社区对具备市场化条件的老旧小区,优先选聘物业企业开展服务。不具备市场化条件的,积极探索由社区牵头组建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明确准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和业主缴费标准,提供保洁、秩序维护、绿化管护、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等基础物业管理和低偿便民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规定,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审议意见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上述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环资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2020年12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情况。

 

 

 

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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