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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元—九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初步审查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9 17:23:13 【字体:

关于2014年元—九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预算调整方案初步审查的报告

——201410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郑胜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本月中旬,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陈武俊同志的带领下,先后到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对我县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通过调查和审查,我们认为,今年来,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严格按照年初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2014年财政预算工作目标,积极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加强支出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预算执行情况运行基本正常,预算调整方案切实可行。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元—九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税任务完成情况

1-9月,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59933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4.17%,同比增加5404万元,增长9.9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913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6%,同比增加4556万元,增长13.1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国税完成1925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6.67%,同比增加1262万元,增长7.01%;地税完成3039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6.54%,同比增加2517万元,增长9.03%;非税收入完成1028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1.63%,同比增加1625万元,增长18.7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531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9.38%,同比增加145万元,增长0.96%;上划省收入完成548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5.77%,同比增加703万元,增长14.72%

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8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0%,同比减少1587万元。

全县专户预算收入完成30058万元(国土收入24277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78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6.34%

1-9月,全县公共财政支出194193万元,同比增加24380万元,增长14.36%

全县基金预算支出552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2%,同比减少1439万元。

全县专户预算支出完成27603万元(国土专户支出22965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支出471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8.47%

今年来,为确保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做了大量扎实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收入征管进一步加强。县国税局以“抓大、控中、管小”为主要措施,严格收入考核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开展税收风险排查,将全县3424户纳税人按照行业、规模、风险等级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征管措施,使我县增值税整体税负提高1%以上。县地税局锁定年初征收计划及早动手,周密部署,实现了征收额度超时间进度。契耕两税入库4845万元,占年计划95.28%,历经5个月的“两清”工作成效显著,全县共清理欠税和自查补报户21户,清理欠税款1699万元,已入库欠税1013万元。县非税局采取任务考核与年底评优评先挂钩,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机关各股室,同时采取多管齐下,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实现了征收额度超时间进度6个百分点。二是财政支出进一步优化。确保了工资性支出,教育、社会保障、农林水等重点支出以及为民办实事支出的需要。三是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随着财政预算改革、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改革、“乡财县管乡用”财政改革、政府采购改革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等不断深入,公共财政职能优势进一步显现,有力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预算调整初步审查

汉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我县2014年财政预算方案。目前,随着上级有关政策的调整和形势的变化,原预算在个别项目的安排上已不能适应当前发展的要求。为此,县人民政府根据《预算法》及《汉寿县标准预算周期管理暂行办法》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对原预算作相应调整。会前,财经工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收入计划。年初预算财政总收入8080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1498万元。为不增加我县收入增长基数,挤掉预算列收列支水分,本次对收入不作调整。

(二)可用财力调增。年初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为115705万元,本次预算调增一般预算可用财力18014万元,调整后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为133719万元。加上年结转资金和列支挂账资金8886万元,调整预算可安排资金26900元。

(三)支出计划调整。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为115705万元,根据可用财力的增长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增26900万元。其中:1、超预算支出7696.91万元;2、项目配套及办实事支出调增10644.69万元;3、执行县委政府会议决议及上级有关文件支出6892.4万元;4、正常运转经费支出562.69万元。5、化解以前年度往来款项1103.57万元。调整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42605万元。

经过初步审查,我们认为,预算调整方案整体上可行。一是符合法律要求。本次预算调增了可用财力269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调增26900万元,预算方案保持了收支平衡,符合《预算法》规定。二是符合我县实际,本次预算不调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增可用财力,调增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控制了“列收列支”人为收入的增长,使预算更加贴近我县财力的实际情况,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相适应。三是突出了重点。预算调整方案对项目配套及办实事支出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根据以上初审情况,财经工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三、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决议,建议及意见落实情况

(一)对“同级审”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今年上半年对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审计局在审计中既肯定了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中所作出的成绩,同时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在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以及税收征管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局指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对提出的所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对其中大部分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或正在整改中,少数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也进行了说明及答复。

1.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未拨付资金的问题

①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项目已于8月拨付。

②县法院建设项目已于3月全额拨付。

③耕地开垦费列支挂往来已整改到位。

(2)关于延压税款的问题

2013年度延压税款已于630日前全部缴库。

(3)关于将国库人行户存款转存华融湘江银行常德分行5000万元的问题

此款本金和利息已于212日缴回国库。

(4)关于滞拨上缴追加资金的问题

行政政法股12.52万元已于9月底全部拨付完。

2.目前正在进行整改的问题

(1)关于“项目前期费”年初预算未列入具体项目和单位的问题

项目前期费是在年初预算时根据项目测算数予以安排,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变化,年中调整预算时也还未完全确定,导致在年终结算时有结余,因此只能在年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支出项目和单位。

(2)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情况未向人大报告的问题

2014年基金年终收支情况如果与年初计划有变化,在年终预算调整时一并向人大报告。

(3)关于未拨付资金的问题

①公安业务用房项目正在筹建,只要项目建设报批手续合法合规格,财政将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②污水处理三年行动计划奖励、农村公路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年底将结存资金与其他资金整合后拨付给资金使用单位。

③秋冬水利建设资金当年项目没有完工,只能列支挂往来进行账务处理,待项目完工后再拨付。

④结存的廉租房建设资金将作为保障房建设县级配套拨付到建设项目。

⑤以前年度结存的财源建设资金年终预算调整时拨付。

⑥渔民解困安工程项目9月底已拨付了部分资金,剩余部分按工程进度拨付。

(4)关于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结账、列支金额较大的问题。

目前挂账资金已拨付1.5亿元,其余要按照上级决算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5)关于调整支出科目的问题

调整相关科目是为了达到省市考核要求,今年将如实填报决算数据。

(6)关于2006年至2013年列支挂账未拨付的各项资金的问题

9月底已列支(消去挂账)15130万元,今后除特殊情况必须挂账列支外,尽快加大资金拨付力度。

(7)关于滞拨上级追加资金的问题

农业股170.97万元已通知相关单位办理资金申报和拨付手续,财政将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到位。

(8)2010年度审计中查出的转移预算收入229万元的问题

国土局非税收入129万元年底调度入库;

建设局非税收入100万元用于平账,在专户到污水处理厂的项目支出,用于处理建设局偿还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配套资金借款遗留问题。

3.无须整改的问题

(1)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明文规定可以结转使用,不需整改。

(2)乡镇财政建设费,明文规定由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管理和使用,不需整改。

4.目前无法整改的问题

(1)关于预算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

由于的牌收入不是经常性收入,为了不胀大非税收入基数,也不影响上级对汉寿转移支付资金额度,在年底视财政收入情况调度缴库,计划在2015年度整改到位。

(2)关于未拨付资金的问题

①乡镇动物防疫站扩建、卫监所办公房建设项目,因国家禁建楼堂馆所原因,目前项目无法实施,故难以整改,待政策允许,将整改拨付到位。

②大杨镇项目待以后相关项目建设时,通过变更项目用途做调整。

③以前年度累计结存无拨付对象的教育资金因随意调项使用风险较大,故待2015年通过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后并用。

④生产资料补贴、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畜牧补贴等惠农资金结余、因系专项不能随意调整使用,待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后使用。

⑤关于向非预算单位或项目拨付资金的问题

2015年将按新《预算法》严格落实到位。

⑥关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为非税专户支出的问题

计划在2015年度严格按新《预算法》落实到位。

⑦关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和拨付专项资金的问题

惠民补贴已通过县乡财局“一卡通”打卡发放,结余专项补贴是通过资金整合使用方式拨付给乡镇调剂使用,再整改难度大。

⑧对以前年度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是天马公司借款问题,短期无法整改。目前已与法院对接天马公司破产改制,资产处置时协商收回。

二是住房资金其他应收款630.7万元,融通借款484.7万元,全系原汉寿县住房资金管理办公室的历史遗留问题,短期无法整改。要整改,务必用当年财力消化,而目前财政无力完全消化,只能以后逐步整改。

三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在“一般预算支出”列支出挂到往来的问题,难以整改,由于此款是弥补以前年度被政府调用的社保资金,考虑到国库资金调度难的问题,此款不作收入缴库,用于平账,消化财政往来借款。

(二)对财政资金内部监督情况

财政资安全重于泰山,县财政局党组非常重视财政资金安全工作,年初召开专题会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财政监督局按照党组要求制定了全年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特别是加大对财政局机关内部各业务科室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今年来财政监督局采取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财政局机关各业务科室银行存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了财政性资金管理内部监督台账。在今年的突出检查中,共检查了财政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设置的86个银行账户,其中国库股70个,支付局13个,乡财局和综改办合并1个,机关财务室2个(含基建活期专户)。86个银行账户管理的资金合计197393万元(含未达款项)。通过检查,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均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置、登记会计账簿,做到账实相符,对未达事项出具了经银行盖章确认后的余额调节表进行确认。所有账户均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开户管理要求并设置了预留印鉴,银行预留印签实行了公、私分管,符合管理要求。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收入征缴,确保目标完成。财税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对人大批准的预算收入计划,要狠抓落实,不能留有缺口和自行调整。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县政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特别是针对比较大的税源项目要强化部门责任,搞好工作调度,创造税收征缴的基础和条件,督导完成每月的收入计划。

(二)、完善支出监管,规范资金运行。财政、审计部门要强化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加强监督检查,对数额较大的专项资金要做到跟踪问效,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行为。要坚持勤俭节约方针,根据今年的实际情况,要严格控制各种非正常支出的口子,严格控制和压缩会议、考察、接待、购车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高度集中财力,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支出和政权机关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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