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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9 17:50:53 【字体: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141029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  匡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本月中旬,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评议调查组在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周政怀的带领下,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走访等形式,对该项工作2012年以来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在,我受调查组的委托,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2012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今年9月,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13人,其中,重大案件5件,副科级以上干部5人。已提起公诉66人,作出有罪判决4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县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质量不断提高,2013年,反渎职侵权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三,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先进单位”。

1以作风建设为契机,自身素质有新的提升

近两年来,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反渎职侵权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多种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各司其职,对于重大个案,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靠前指挥,加强指导和督办,及时协调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有效的促进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此外,配强了工作人员,配齐了办案装备,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二是注重思想政治建设。以宗旨教育为根本,积极组织开展转变执法理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主题活动。三是注重执法能力建设。结合反渎职侵权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培训,强化岗位练兵等活动,共组织开展新修法律法规学习考试2次,侦查方案练赛活动3次,侦查电子数据知识培训3次。四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司法干警执法档案,落实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了检察干警的质量效率和责任意识,反渎局先后有2名干警连续三年获评优岗,记三等功两次,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通过上述举措,办案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队伍的思想作风、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均实现了有效提升。

2、以创新机制为抓手,办案理念有新的转变

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严格办案,促进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拓宽线索来源。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反渎职侵权案件线索来源匮乏且质量不高的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通过群众举报查办了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原主任刘某滥用职权、受贿案;通过内外协调,查办了县安监局原副局长张某玩忽职守、受贿案;通过自主摸排,查办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劳动就业处原主任甘某玩忽职守、受贿案。二是改进办案方法。结合办案,县人民检察院深入研究渎职侵权犯罪多发易发的体制性原因和制度上的漏洞,并熟悉相关行业、领域的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积极由重口供向零口供转变,如对县看守所原副所长袁某、管教干警王某玩忽职守案坚持以“零口供”标准依法开展侦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构筑安全防线。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办案安全是生命线”的办案理念,做到理性、文明、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量及办案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努力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3、以案件查办为重点,办案质量有新的提高

县人民检察院紧紧抓住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突出查办了涉农、建设、民生、司法等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十分注重办案质量。一是坚持案前探讨会。线索初查之前,对案件所涉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法规、规章等各种规定以及初查的切入点进行充分探讨,预测将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制作初查方案等等。二是坚持案中分析会。针对侦查的阶段性工作与前期取得的证据情况,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以便适时调整侦查方案和侦查方向,并从审查起诉角度来完善证据。三是坚持案后总结会。及时总结整个侦查工作的经验教训,并逐案写出总结材料。通过上述措施,这几年所查办的渎职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有罪判决率为100%

4以预防教育为手段,社会效果有新的显现

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把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纳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格局,在重点行业、领域、部门开展系统预防14次,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对立案查处的每件渎职犯罪案件的特点与发案原因进行书面剖析,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及典型案例;深入案件易发单位,以案释法,集中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目前,职务犯罪特别是渎职犯罪开始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局面正朝良好态势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近年来,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当前的反腐形势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认知度偏低

由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有关法律了解不多,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知之甚少,对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导致许多人对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抱有同情心理,甚至有少数领导干部在办案中也过多同情嫌疑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

2、线索来源相对匮乏

除了因宣传不到位造成的举报线索比较少外,由于渎职侵权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部分单位和部门从维护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患得患失,对办案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对构成犯罪的案件不愿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往往以党纪政纪处理代替刑事追究,也是导致案件线索渠道不畅的重要原因。

3、办案领域尚待拓展

根据刑法规定,渎职侵权犯罪共涉及42个罪名,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查办的罪名集中在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等少数几个罪名,新罪名鲜有突破,特别是对于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处尚未破“零”。

4轻刑化问题依然存在

2012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后被作出有罪判决的渎职侵权案件被告人中,判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占50%,这不仅与当前从严治吏的形势不符,更重要的是打击了人民群众与渎职侵权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共识

县人民检察院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相关单位的联系和配合,深入宣传渎职侵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要广泛宣传渎职侵权犯罪的典型案例以及渎职侵权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反渎职侵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思想教育,积极推进预防制度建设,惩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杜绝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发生;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反渎职侵权工作,努力营造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2、要进一步扩大侦查视野,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和渠道

县人民检察院要强化外部联系,通过联动和互动的方式,发动和鼓励人民群众发现、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取信于民;要加强内部联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民行检察、监所检察、犯罪预防、反贪污贿赂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系统的整体优势,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中涉及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反渎职侵权部门受理;要主动加强与行政管理、执法执纪和其它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助调查、联手预防等制度,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努力构建共同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格局。

3、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

县人民检察院要深入开展查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破坏生态环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等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要突出查办影响科学发展、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案件;要重点查处行政执法人员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要严肃查办司法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确保司法公正。

4、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县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反渎职侵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在客观评价近年来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已办结的每宗案件,特别是对作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要认真对照法律规定,核查程序上和实体上可能存在的问题,查找自身不足,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要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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