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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督导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9 18:02:20 【字体: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

工作情况的督导报告

——20151029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检察官履职评议督导组组长  匡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加强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的监督,推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两院”监督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检察官履职评议督导组从818日开始对县人民检察院履职评议活动进行了督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1、实施了跟踪督导。督导组坚持“观察、督促、指导”的原则,采取不定期上门督导、召开碰头会等形式,建立了督导组与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高效有序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履职评议全过程进行了有效跟踪督导。县检察院履职评议大会召开前,我们督导组对检察院履职评议情况进行上门督导3次,与县检察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沟通协调会议2次,非正式工作交流每周1-2次;督导组始终实时跟踪活动开展进程,随时保持与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络。通过双方充分沟通,协商解决了包括检察院履职评议动员大会和履职评议大会各项细节的敲定等一系列问题,为推进履职评议活动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抽查了部分案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两院”监督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督导组进一步确定了案件抽查的范围和标准,对县人民检察院履职评议评查组所评查案件进行了抽查,对每一名被评议对象抽取了一件案件进行评查,共抽查被评议对象所办案件8件,对所抽查案件从案件事实、实体处理、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所评查的案件均未发现存在实体和程序上的问题。

3、审阅了有关报告。督导组要求县检察院切实做好被评议检察官的思想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确保履职报告和评查意见客观真实。县检察院召开履职评议动员大会后,被评议检察官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对自身工作进行自评,形成履职情况自评报告,同时由履职评议评查组结合案卷评查和外部调查情况形成针对个人的评查意见,经县检察院领导小组审阅后,一并送督导组审查。经审查,督导组就个人履职情况自评报告指出了修改意见,就县检察院履职评议评查意见督促评查组做到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基本评价

县检察院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态度诚恳、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1、领导高度重视,活动组织有力。一是成立了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县检察院接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两院”监督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通知》后,立即成立了检察长苏基云同志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华丽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12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协调、材料会务、协助评查、宣传综合、后勤保障等工作。二是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迅速出台了《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还列出了职责分工表,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了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由本院的4名业务骨干及办案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4名退休检察官组成履职评议评查组,专门负责有关评查工作。三是进行了动员部署。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实施方案,并迅速作出动员部署。818日,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及时传达了有关精神,苏基云检察长作动员讲话,全面部署履职评议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客观公正。一是坚持内查与外调相结合。为了全面了解被评议对象的履行职责情况,县检察院履职评议评查组一方面向本院监察室、举报中心、所在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另一方面向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广泛收集各类情况,走访当事人和律师共计23名。二是坚持评人与评案相结合。县检察院履职评议评查组从2个层面,不仅对被评议对象所办理案件情况进行了评查,而且对被评议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了评查。三是坚持集中评查与集中评议相结合。首先是对案件评查采取集中阅卷的方式,对被评议对象自2012年以来办理的82件案件进行了评查,每件案件均由评查人初评,再与被评查对象有效沟通。其次是评查小组结合外部调查组收集汇总的情况集中讨论,确保履职评议大会上对被评议对象的评查意见客观公正。

3、活动效果明显,达到预期目的。一是检察人员接受监督意识明显增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担负着法律监督的职责,通过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树立并增强了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运用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的方式,督促司法人员公正司法。二是挖掘了优秀典型。通过这次评议活动,涌现出了勤奋学习、钻研业务、工作严谨、业务精通的优秀检察官宋鹏,展示了人民检察官“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三是评出了差距与不足。本次评议活动对8名检察官进行了测评打分,排出了先后,分出了厚薄,评出了压力,评出了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个别被评议对象被评议案件未达到要求。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办案不足30件的全部案件均应评查,超过30件的应评查承办案件的50%。但县检察院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偏差,8名被评议对象中,有2名被评议对象办理的案件超过了60件,但分别只评查了29件和30件,未达到县人大常委会评查50%的要求。

2、执法办案有待进一步规范。所评查的案件中,大部分案件认定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到位、整卷规范美观,但也存在案卷材料填写欠规范、犯罪嫌疑人姓名填写错误、个别工作文书有漏批漏签现象、文书错漏字等瑕疵问题。

3、评议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此次履职评议过程中,县检察院选取了4名在职业务骨干和4名退休检察官组成案件评查组,虽然这些人员业务精湛、办案经验丰富,但从整体结构上来看较为单一。

四、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问题整改。根据履职评议工作步骤,下一步将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县检察院的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在评议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共性问题,县检察院要认真剖析,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对检察官评议中发现的个人问题,县检察院要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

2、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县检察院要以本次履职评议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处理好依法与改革、改革与监督之间的关系,引导检察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廉洁”的司法价值观,进一步推动司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提升。要充分调动检察干警积极性,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3、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完善评议工作机制。今年启动“两官”履职评议,许多工作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难免出现一些不足。县检察院对本次履职评议活动要认真加以总结,从更加科学的选定被评议对象,将业务精、资历深、敢于说真话的权威人士确定为评查组的主要负责人等方面入手,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上进一步完善提高,使履职评议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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