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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查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4 11:11:05 【字体:

关于2021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调查报告

——2022年4月29日在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胡建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年度工作要点安排,3月下旬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丕德同志的带领下,深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龙阳街道、辰阳街道、岩汪湖镇等单位,实地查看辰阳南路雨水提升泵站,蒋家嘴水质自动监测点等现场,通过走访、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1.空气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2%,Pm10浓度为47ug/m3,Pm2.5浓度为30ug/m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6,全省排名第48名,全市排名第4名。

2.水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我县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水环境整治得到加强。国控断面水质蒋家嘴为Ш类,坡头为类,省控断面水质白鹤洲、南阳嘴为类,太白湖、龙池湖为Ш类,安乐湖、胭脂湖除总磷外,其余指标达到Ш类(总磷<0.07mg/L>)。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其中,蒋家嘴断面在洞庭湖11个国家考核断面中率先达到Ш类水质。整合各类资金2亿多元,开展水环境整治,水环境整治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获得市政府真抓实干奖励,全省水环境整治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3.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我县率先完成了土壤污染核查。土壤污染管控工程提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土壤污染防治考核全市排名第一。

(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力有为

2021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狠抓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

1.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有力。坚持以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明确我县的7大类59项任务为重点,聚力攻坚,“夏季攻势”任务全部完成。一是蓝天保卫战有作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大专项行动,投入380万元,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53个,实现全县禁烧监控全覆盖。二是碧水保卫战大投入。大力开展水环境整治,整合资金2亿多元对蒋家嘴、坡头等国省控断面水质提升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整治项目27个;投入4900万元对安乐湖水域环境综合整治;投入1000多万元,开展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投入1800万元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全面完成珍珠养殖退养“清零”。三是净土保卫战有成效。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按时完成沧浪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对133个涉危废企业单位进行了规范化整治,超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完成2轮涉镉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和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的隐患排查。

2.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有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交办件12件已全部办结销号;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涉及我县26个问题,其中2021年12月31日前要求完成整改并销号的任务7个,整改工作均已完成并向相应市直部门上报销号资料,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8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警示片暗访及披露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销号。

3.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加大了对重点排污单位及一般排污单位现场检查力度,立案1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4份,移送案件2件,行政拘留3人;开展了危险废物大排查,发现问题17个;处理了群众环境投诉,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79件,受理率、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均达100%;开展了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饮用水源地等的现场检查,有效预防环境安全风险;进行了土壤污染专项检查,完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固废堆场环保措施。环境执法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全省环境执法比武获得第一名。

二、存在的问题

    1.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仍然有欠缺。这些年来,虽然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多层次、多维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了公民、法人、单位组织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但是,在现实中,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仍有欠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习惯还有差距。一是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开展秸秆禁烧,纵使投入380万元,在全县安装了53个高清监控摄像头、建立健全巡察机制,但露天焚烧的情况屡禁不止,全年露天焚烧的火点仍然很高位。二是为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开展水环境整治,但由于养殖业主对养殖污染缺乏科学管理,对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重养殖、轻治理,环境污染治理与养殖持续发展不相协调,尾水治理任务艰巨。三是环境保护宣传的开展有不足。《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引导村(居)民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规定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组织村(居)民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调研发现,部分单位在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中,对保护环境的内容要求欠突出。

2.生态环境状况的形势依然很严峻。一是大气污染防治仍然艰巨,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很不稳定。2022年1-3月,我县环境质量优良率为93.3%,按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69位,去年同期全省第32位,下降37位,大气污染防治任重道远。二是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很重。我县纳入国省控考核的监测断面,2022年1-3月,与去年同期相比,总磷浓度上升,我县自身设置的县、乡82个监测断面,轻度、中度、重度污染监测断面占总监测断面的25.9%。国省控断面水质不稳定,县、乡河、湖、库IV.V类水质占比很重。三是农业面污染防治压力较大,虽然实施了化肥减量、农药减量,但受农业科技推广普及率、群众认知度等因素的影响,在化肥减量、农药减剂上任务仍然很艰巨,废旧农膜及农业包装品等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欠完善,农业面污染防治压力大。四是洞庭湖总磷控制和削减任务较重,我县位于洞庭湖西滨,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任务重。今年省里即将出台《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5)》,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内洞庭湖总磷控制与削减的目标任务,市里明确要求我县要持续关注这一目标任务,这也将成为我县生态环境工作要攻克的重点和难点。

3.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仍需高度重视。近年来,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环境警示片等反馈提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迅速反应,积极整改,按要求完成了整改销号,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一些薄弱环节仍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一是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洞庭清波”交办的问题中,一些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纵使难度再大,也要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如蒋家嘴断面水质不稳定,总磷控制要持续加力,今年洞庭清波交办的龙打吉砂石集散中心的规范提升,要加快推进。二是部分整改的问题要持续跟踪督导。由于受利益的驱使,畜禽退养和珍珠退养的养殖场和养殖水面存在着复养的可能,要防止反弹,加大监管。三是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的问题不反复,确保整治的实效。

4.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城市雨水、污水、自来水管网线长面广,雨水、污水、管网淤塞病害严重,雨污管网混接错接,分流体系不健全,使得污水收集处理与实际质效有差距。自来水管网更新改造欠及时,居民饮用水中,泥斑、黑沙在停水、复水时时有呈现,部分片区居民用户水质难保证,居民反响强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重,要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城市水体质量,不断提升城市承载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二是城市建筑垃圾乱仍、乱填埋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质量。三是生态环境监测设施能力不足。监测体系不完善,监测能力缺失,如企业挥化性有机物(VOC)的监测能力未完全达到,离生态环境监测“天地空”一体化要求差距较大。

几点建议

1.提高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认识。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碳达峰碳中和既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诉求,也是建设命运共同体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使命,要对照上级要求,积极谋划,尽快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倡导绿色环保,切实落实节能、减排,大力发展新能源,统筹推进“双碳”工作,为推进全县“双区牵引,六轮驱动”提供服务支撑,促进全县绿色低碳发展。

2.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6.5环保世纪行和环保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环保知识的普及,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认识。广泛推动群防群治,认真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常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真正落地生根。让环境保护由“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的行动自觉的转变。以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助推高质量发展。

3.持续打好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汉寿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举措,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十大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要强化监管,规范养殖行为,有效治理管控养殖污染;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城市管网改造配套,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对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管,强化“河湖长制”不断提升水体质量;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有效管理土壤污染风险,确保土壤质量;按要求完成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任务,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4.着力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压实责任,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农业面源污染,水环境整治等的问题,按时间节点,从严从实,落实整改。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承载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不断完善监管功能,提高现代化监测水平,助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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