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大机关2015年决算公开表(含收入总表、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明细表、三公经费表、政府采购表、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21 10:32:08 【字体:

 

 

 

汉寿县人大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情况说明

根据汉寿县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汉财发[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汉寿县人大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及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①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保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

②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调整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④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⑤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县长、副县长;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

    ⑥选举并有权罢免县人民法院院长;

    ⑦选举并有权罢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⑧选举并有权罢免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⑨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⑩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2、机构设置及其他基本情况

汉寿县人大机关内设51室,即办公室、联工委、财工委、内司工委、教工委、农工委。实有人数69人,其中:在编在岗人数37人,退休32人。小车4台。遗属4人。

二、2015年预决算收支情况

2015年年初预算收入557.9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37.93万元,门面租金收入20万元)。调整预算数169.08万元,实际收入727.01万元。

2015年决算总支出624.17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102.84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由于汉寿县人大机关坚决贯彻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级“十项规定”,严格遵守了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总计35.14元,较2014年有明显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用3.73万元,小车费用31.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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