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大机关2015年人大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湘财绩函〔2015〕12号)文件精神和汉寿县2015年财政预算绩效监督检查方案,县人大机关派出检查组从2015年11月20日开始,对2015年人大工作专项资金情况进行预算绩效监督检查,现将汉寿县人大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单位简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①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保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
②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调整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④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⑤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县长、副县长;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
⑥选举并有权罢免县人民法院院长;
⑦选举并有权罢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⑧选举并有权罢免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⑨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⑩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规定,对在编在岗的38名干部职工,严格按县核定的人平2.5万元经费标准。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应到位人大工作经费95万元。实际到位人大工作经费95万元,其中县财政拨入人大工作经费95万元。2015年5月、8月县财政分两次拨付,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应支付人大工作经费95万元。实际支付人大工作经费95万元,其中县财政拨入人大工作经费95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人大工作专项资金预算由人大机关根据上级要求及2014年收支决算情况进行编制,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再会同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人大机关预算支出,由县财政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开始执行。二是专项资金制度管理。三是专项资金拨付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人大办后勤组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按程序拨付的办法管理。资金拨付按人员开支及日常公用开支等。四是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为确保专款专用,按照上级要求专项资金由人大办后勤组负责会计核算。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资金监督。
4.项目组织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人大办后勤组按照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负责监管人大工作专项资金。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制定人大工作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三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后勤组负责预算收支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
5.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明确项目实施范围。人大工作专项资金只用于人大工作开支。二是加强了项目监督管理。三是规范了拨款程序。四是制订了质量标准。根据管理规定,对在编在岗的38名干部职工,严格按县核定的人平2.5万元经费标准。五是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管理,做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项目的保质保量。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目的是监督人大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完成质量、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为加强人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和安排年度预算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人大机关2015年财政预算绩效监督检查方案,人大机关成立了检查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汉寿县财政预算绩效检查通知书》、《汉寿县人大机关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门会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文件。
2.组织实施
我们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湘财绩函[2015]12号)文件,按要求逐项评价。主要实施如下步骤:一是搞好现场检查。主要到检查人大工作专项资金拨付情况,查看有关文件及资料。二是搞好现场调查。调查人大工作经费是否用于保障本单位人员和公用基本开支。
3.分析评价
从项目目标、资金分配、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效益分析、项目可持续性及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分析评价。
三、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经济性分析
县政府批准人大机关人大工作专项资金预算95万元,其中:县财政实际向人大机关拨款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后勤组提供项目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截止2015年11月20日人大机关项目完成预算支出95万元,全部用于人大工作经费。预算资金全部拨付。
(三)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保障了正常合理的经费支出,提高了工作人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