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大机关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0 11:48:58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保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调整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5、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县长、副县长;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

6、选举并有权罢免县人民法院院长;

7、选举并有权罢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8、选举并有权罢免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9、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10、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人大常委会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委办8个,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委办包括:法制委、财经委、内司委、教工委、环城委、农工委、联工委和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收支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也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完成特定工作目标而设立的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0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5.83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53.36万元,主要是公务费收入增加93.1万元,提前退休退职补差收入增加6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0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05.83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53.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16.5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4.4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4万元,其中司法公正常德行增加5万元,调研员经费支出增加6万元。兼职常委经费支出增加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71.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5.9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7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6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调研员经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调研员的日常公务经费代表活动支出14万元和代表小组活动经费6.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的日常调研、建议拟订、工作联系、业务培训等方面支出;司法公正常德行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公正常德行经费的保障。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等方面,年预算减少35.1万元,减少17.72%,减少的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单位公车改革要求

2、三公经费预算

我单位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6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46.6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三公经费预算较年预算减少17.2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2.2万元,下降4.5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5万元,下降75%;因公出国(境)费不变。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单位公车改革要求。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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